玛利亚·蒙台梭利(1870—1952)是意大利的幼儿教育家,蒙台梭利教育法的创始人。她所创立的幼儿教育法深刻地影响着世界各国。蒙特梭利教育法的特点在于十分重视儿童的早期教育,她为此从事了半个多世纪的教育实验与研究;她的教学方法从智力训练、感觉训练到运动训练,从尊重自由到建立意志,从平民教育到贵族教育,为西方工业化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几代优秀的人才基础。
图3-8 玛利亚·蒙台梭利[1]
1907年,蒙台梭利在罗马的一个贫民区开办了一所幼儿学校,命名为“儿童之家”。在这里,蒙台梭利实施四个方面的教育,即肌肉训练、实际生活训练、感官训练以及初步知识教育。人们仿照蒙台梭利的模式建立了许多新的“儿童之家”。1909年,蒙台梭利写成了《运用于儿童之家的科学教育方法》一书,1912年这部著作在美国出版,同时很快被译成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流传;100多个国家引进了蒙台梭利的方法,欧洲、美国还出现了蒙台梭利运动,1913—1915年,蒙台梭利学校已遍布世界各大洲。到20世纪40年代,仅仅美国就有2000多所。蒙台梭利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一场幼儿教育的革命。1919年至1938年,她在欧美、印度等许多国家开设国际课程训练班,传播她的学前教育方法,培养了大批蒙台梭利学前教育理论的继承者。
蒙台梭利认为干涉儿童自由行动的教育家太多了,一切都是强制性的,惩罚成了教育的同义词。她强调教育者必须信任儿童内在的、潜在的力量,为儿童提供一个适当的环境,让儿童自由活动。她特制了很多教具,如小型的家具、玻璃、陶瓷等小物件,供儿童进行感官练习。
[1]图片来源:http://baike.so.com/doc/5430258.html。